凌晨1:30


我被我的手機聲給吵醒


打電話給我的是美國國稅局的查帳人員


 


過去的2個月


我一直忙於幫我美國的朋友應付美國國稅局查帳的case


原來他們2006年的稅表被抽查了


 


美國的報稅跟台灣相差甚遠


首先, 美國的稅法比台灣的稅法複雜太多了


大部分的人都必須用報稅軟體才能完成稅表


另外, 台灣的國稅局會查每一個納稅人的稅表並核定該年度的稅


在美國, 也許是人口眾多的關係


要核定每個人的稅表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所以美國國稅局利用電腦程式依據一定的規則


採抽查的方式


我的朋友很不幸的被抽到


 


一旦被查到了


往往也是惡夢的開始


首先, 你必須給國稅局看你所有的銀行資料


像阿扁這樣拒絕授權給予銀行資料的情形是無法想像的


國稅局然後根據你銀行存款的資料


核算出你應該申報的收入


然後跟你稅表上申報的收入做比較


若有差異, 納稅人必須證明那些並不是收入


另外在扣抵方面


在申報時, 納稅人並不需要提供任何證明


但一旦被查稅


納稅人必須根據查帳員的要求


提供所有的扣抵證明


此外, 國稅局也會針對納稅人的收入與支出之間的關係


有權合理懷疑納稅人有隱藏收入的懷疑


例如, 像陳致中這樣


沒有工作卻可以買名車買名錶


國稅局可以合理懷疑他有未申報之收入或贈與


陳致中必須就他的資金來源做說明


否則的話就必須被課罰稅金


 


整個查稅的過程非常繁瑣


萬一碰到機車的查稅人員


更是苦不堪言


所幸的是


我朋友的資料都很齊全


所以查稅人員今天凌晨才打電話來通知我說


他願意結案了


 


趕緊連夜將這大好消息告訴了我的朋友


大家都長長的鬆了一口氣


希望有很長很長的一段時間再也不用被查稅了


菩薩保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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